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次数:0次
黄色仓库 2016—2019年聘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我校2013—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期考核已经结束,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和《黄色仓库 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校人字[2010]16号)、《黄色仓库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1]10号)文件精神,拟进行2016-2019年聘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 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任务统领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科学设置岗位,明确界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2. 改变“身份终身制”,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动态聘任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二、有关政策规定
1.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须严格在单位所设岗位数额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申报新一聘期岗位。
2. 聘任以聘期考核结果为基础,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竞聘原等级或高一等级岗位(不含另有规定不得晋级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请竞聘原等级或高一等级岗位,只能低聘。上一聘期中间补聘不满一个聘期者,原则上不得申请竞聘高一等级岗位。
3. 在下一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如果申请竞聘高一等级岗位则必须是参加了聘期考核,且考核合格。
4.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聘任,只允许申请竞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
5. 中级及以下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聘期考核合格,方可竞聘高一等级岗位(不含晋升职称人员)。
6. 本次聘任的聘期为三年,起始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对于在本次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聘期截止日期为退休时间。
7. 2014年度、2015年度新晋升职称人员工作表现突出可超岗聘任。
三、聘任程序
1. 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事处设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各学院成立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岗位聘任工作负总责,并负责组织对申请竞聘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申请竞聘四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 黄色仓库 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组长为单建鑫,成员为韩凤娟、孔德强、孟庆文、秦庆昆、胡小满、谢红、李建林。
2. 岗位聘任条件 本次黄色仓库 四级以下岗位聘任条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定,仍按《黄色仓库 教师各级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附件6)执行。二、三级岗位按照我校学术委员会重新制定的聘任条件(附件4)执行。
4. 个人提出申请,聘任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竞聘资格。
5. 学校和学院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评委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议,并提出聘任推荐意见。
6. 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 学校研究审定岗位聘任结果。
8. 学校审批通过后,与被聘任人员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一式三份,单位和被聘人员各持一份,一份送人事处备案。
四、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岗位聘任正值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能否做到科学合理,对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影响深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岗位聘任工作,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岗位聘任的真正含义。要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条件,高质量按期完成此项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时间安排
1. 6月20日(周一),学校部署岗位聘任工作。
2. 6月20日(周一),学院研讨完善岗位聘任条件和《岗位聘用任务书》并上报校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3. 6月21日(周二)—23日(周四)10时,公布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通知个人向学院办公室递交《黄色仓库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不申请高一级岗位者可不提供佐证材料)。
4. 6月23日(周四)14-17时,组织完成对竞聘四级以下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和竞聘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并公示,同时将四级以下岗位人员聘任结果(具体材料要求见人事处主页)和二、三级岗位人员推荐材料(《黄色仓库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审批表》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上报至校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5. 7月份,学校组织完成对竞聘二、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