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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警惕校园“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1-12-12 浏览次数:0

作为一名教师,手里几乎没有任何公权力,是不是就不存在腐败现象了?然而,现实并非完全如此。

教师中的腐败不仅仅是指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以及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等。教师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与有偿补课、辅导或付费赛事,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或付费赛事,以本校教师名义参加或挂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辅导或担任付费赛事的评委,向学生推销相关材料、社会保险,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学生的相关信息,都是校园“微腐败”的表现。

“微腐败”是公权乱用的行为。它虽然很“小”,因为教师从中谋取的利益并不多,甚至有那么一点“暧昧”,因为它看起来是教师担任教学或者评委任务的“劳动所得”, 这就有了一层“遮羞布”,看起来教师的行为似乎是合理的。但这并不意味它影响“小”,因为很多人对此类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助纣为虐”,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而学生都是在教师的教育之下成长起来的,教师的一言一行在潜移默化中会对学生造成影响。如果我们对这些“微腐败”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会让学生误解教师和学校做的是对的,甚至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模仿老师的行为。毫无疑问,如此下去,学校就会成为孕育和培养“微腐败”的温床,进而威胁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院将对查实的“微腐败”行为“零容忍”。学院在全体教师逐一签订的《师德师风承诺书》上已经列出《教学科研岗位负面清单》《管理服务岗位负面清单》,全体教师务必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对照检查,杜绝出现。学院将公布意见收集邮箱,构建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以上列出的“微腐败”现象,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及时处理,绝不姑息。对存在“微腐败”行为的教师,学校和学院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将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不管涉及到谁,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的“筑梦人”,每一位教师都应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不应利用学生对我们的绝对信任,或明或暗地谋取利益,去蹚“微腐败”的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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